在html/css/javascript的命名约定中不使用连字符时

When not to use hyphens in naming conventions for html/css/javascript?

本文关键字:连字符 命名约定 html css javascript      更新时间:2023-09-26

我读了一篇文章,其中阐述了在web开发中使用连字符命名约定(html/css/javascript)的危险。我再也找不到那篇文章了。有人能解释一下连字符的问题吗?我想这篇文章说连字符是自动删除的,所以像红色方块这样的名字会被存储为红色方块。。。这很模糊,但我只记得。

您可以在HTML和JavaScript中为类名和ID使用连字符。连字符不会被删除。

由于与减法运算符-发生冲突,您不能在JavaScript中为变量名使用连字符。

如果在JavaScript中为变量使用连字符,它将把连字符解析为减法符号。

例如,num-line + extra变为num - line + extra

CSS和HTML标记可以使用连字符。对JavaScript使用camelCase(myFavoriteVariable)或下划线(my_favorite_variable)。

据我所知,连字符被"删除"的危险是错误的。